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联合编制《云南省咖啡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投资奖补资金申报指南》、010- 30000。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了解。并积极组织相关政策申报。
《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咖啡品种更新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主要内容如下?
云南省从事咖啡种植、生产加工、标签管理的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 支持范围
1.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对于咖啡基地面积500亩及以上,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认证或国内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咖啡产品期间(不包括转换期产品)。
2、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咖啡基地建设。具有长期(不少于5年)土地承包、租赁或原材料购销合同(协议)且生产规模不少于500亩(含)且主要由经营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咖啡种植基地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有机转化基地除外)。
3.咖啡地理标志。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被授权使用该商标的咖啡产品。
(二)支持方式
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和基地,按照“先建后补、获证后补、按量奖励补充”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授权使用的标的咖啡产品,按照“先证后补”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
(1)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对咖啡基地面积500亩及以上、获得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不含转换期产品)、并贴有使用标识的咖啡产品,每件产品一次性补贴3万元。同一认证主体将申请续展或重新认证)产品不予奖励),同一认证主体最高奖励为30万元。认证产品数量以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为准。
(2)绿色食品和有机咖啡基地。由获证单位独立经营管理或提供长期稳定原料的绿色食品、有机咖啡种植基地(不含有机转化基地)(承包、租赁、购销协议期限不少于5年)规模不小于500亩(含)的,分别给予100元/亩、200元/亩一次性补贴(同一基地重新认证不给予补贴)。基准规模计算以有效认证证书、申请认证时提交的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基准承(租)合合同或原材料购销协议为依据。
(3)咖啡地理标志。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授权不少于一家企业使用该标志的证书持有者,给予50万元补贴。同一证书持有者只能获得一次。
(一)符合扶持范围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二)有机产品认证单位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相关信息;绿色食品认证主体可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查询相关信息。
(3)申请人提供的认证证书持有者姓名必须与申请人一致。
(四)报告单位依法经营,三年内在安全生产、信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纳税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同一咖啡种植园生产基地不同主体重复申报。
2、认证机构的资质、证书无效或者被撤销、注销。
3、当年享受过同类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5日。
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逐级审核申报并行进行。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指引和网上申请要求,须于2024年5月15日前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金融在线”,自愿申请。同时向县级农业(咖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相关材料。网上输入的项目申请内容和材料应与纸质申请材料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县级、州(市)级审查
县级、州(市)级农业农村(咖啡)主管部门牵头审核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地面积及权属证明、认证类型、证书真实性及有效期,基金补贴金额等信息。同时,要进一步讨论金融、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报告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安全生产、社会信用、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保护、产品质量和安全、纳税、帮派参与和诉讼。在其他方面进行深入核查。申请人在上述方面有不良记录且未整改的,取消其申请资格。申请人已整改的,须提供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整改完成证明;若申请人涉及认证基地所在跨县域的,需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咖啡)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县级应在主申请完成后15日内完成审核,州(市)级应在县级提交后10日内完成审核,并就“阳光云金融在线”提交审核意见。
(三)省级评审
省农业农村厅对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在此期间,将参与或委托市场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对部分报告主体进行抽查,进行重点核查。审核完成后,将项目初步审核报送省财政厅(州(市)级2个月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初审情况进行审核,并将项目评审情况反馈省农业农村厅(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审查)。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程序对项目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调查核实。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不予支持。
审核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财政补贴。
(四)资金配置
对已公示且无异议的项目,省农业农村厅向省财政厅提交资金申请函。省财政厅根据资金申请函向省农业农村厅发放奖补资金,省农业农村厅直接拨付申请。主体。
(1) 申报表。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咖啡基地规模、绿色食品和有机认证情况、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申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承诺书。报告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承诺书,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机转化证书除外)或地理标志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报告主体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信用报告。
4.基础证明材料。不少于5年的基地承包(租赁)或原材料购销合同(协议)及基地清单。
5、国家(市)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近一年内按照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标准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绿色食品基地还需提供《云南省咖啡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
6、申请地理标志注册(注册),必须提供商标授权使用和企业使用的证明材料。
7.认证基地范围图。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采集认证基地边界坐标,形成格局。最终数据以.shp格式存储。
8、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贴标产品生产、销售的生产记录、销售合同、财务记录、相关图片等。
《产地环境检测报告》 主要内容如下?
云南省从事咖啡产业的经营主体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或改造、升级改造并投产符合绿色环保标准、年加工鲜果能力2000吨咖啡果品(含)及以上,省财政对鲜果加工设施设备投资按实际投资额的15%一次性给予补助。
年加工咖啡鲜果2000吨(含)以上的鲜果加工中心或脱壳分级加工中心必要的添加物,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有污水排放标准达到环保要求并验收合格的,对设备购置(含改造、扩建)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级、色选设施设备(色选机等)。
(2)干燥设施设备(干燥机等)。
(三)剥皮、脱胶、脱壳设施设备。
(四)加工设施设备(晾衣架、烘干机、清洗槽、发酵罐等)。
(五)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控制软件、设施设备等)。
(六)其他设施、设备。
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投资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新设备(含改扩建),一次性奖励15%将给出实际投资额。
(一)课题申报项目财务手续齐全,资金来源合法,项目已投产。
(二)单位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年内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纳税、环境保护等方面无不良记录、金融监管等
(三)课题申请的项目符合资助范围,且申请人与资金使用课题必须一致。
(四)未完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当年已享受同类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不再受理。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不纳入奖补申请。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5日。
(1)声明和请示。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运营状况、项目总投资、项目加工规模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分析等。申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海豹。
(二)承诺书。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承诺书,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计划。详细的项目建设方案及相关备案文件(如为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准文件,以及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项目建设现场照片9张(包括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3张照片)。
(五)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本年度新增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六)项目建设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和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相关验收证明。
(七)《云南省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奖补项目申报表》、《云南省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奖补项目投资构成情况表》、新增资产投资签订的业务合同、取得的合法票据及票据统计清单。
(1)网上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和经营主体须于2024年5月15日前自行登录云南省“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按照指引和网上申请要求进行注册申请。同时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相关材料。网上输入的项目申请内容和材料应当与纸质申请材料的内容一致。
(二)县级审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咖啡鲜果集中加工中心建设申请项目进行审核。主申请完成后15天内登录“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同步完成网上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给州(市)农业农村部门。
(三)州(市)级审查。各州(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县级提交审核意见后,10天内在“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完成审核并提交审核意见。
(四)省级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对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在此期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报告主体进行抽查,进行重点核查。审核完成后,将项目初步审核报送省财政厅(州(市)级2个月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对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将项目审核情况反馈省农业农村厅(收到初审意见后2个月内) 。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程序对项目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不予支持。
审核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财政补贴。
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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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从事咖啡产业的商业实体。
经营主体每年投资咖啡深加工生产线(包括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和数字化应用等)形成的资产投资。申报年度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投资按实际投资计算。一次性给予金额10%的奖金。
省财政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加工设备投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补贴。享受财政奖励补贴项目的资产投资不计入投资基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设备不计算奖励补贴。
(一)主体申报的项目必须手续齐全、资金来源确认、已开工建设或者已投产。
(二)单位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年内在食品安全、单位诚信、安全生产、纳税、环境保护、财务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打击黑恶势力,保障农民工工资。
(三)课题申请的项目符合资助范围,申请人与资金使用课题一致。
(四)未开工的项目或者已开工的项目暂停、延期的,不予受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申请,不予受理:
1、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
2、该项目无合法批准文件或合法用地手续。
(1)声明和请示。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运营状况、项目总投资、服务对象及数量、提供服务方式及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申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
(二)承诺书。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承诺书,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投资项目批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涉及新增用地的建设项目,必须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者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未新增用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副本,并注明与正本一致。
(六)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企业当年新增资产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发票摘要清单和发票副本。
(7) 《云南省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奖补资金审批表》、《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项目企业基本情况表》、《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项目企业投资基本情况表》、《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项目投资构成情况表》。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5日。
(1)网上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于2024年5月15日前自行登录云南省“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进行注册申请。按照申请指南提交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同时向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相关材料。网上输入的项目申请内容和材料应当与纸质申请材料的内容一致。
(二)县级审查。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在主申请完成后15天内登录“阳光云财一网”平台同步完成网上审核,并向国家(市)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等部门推荐合格项目。
(三)州(市)级审查。国家(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地方财政部门对企业项目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到项目建设工地进行现场核查,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进行配合。地方财政部门出具项目审查意见。国家(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县级提交审核意见后10天内在“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同步完成审核。
(四)省级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项目申请情况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项目评审情况报省财政厅(自提交国(市)财政厅之日起2个月内)。 ) 等级)。省财政厅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审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将项目审查情况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初审情况后2个月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项目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不予支持。
审核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财政补贴。
《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项目投资奖补审核意见》 主要内容如下?
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经营实体。
“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经营主体再生或嫁接改良优质咖啡品种(参照《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咖啡品种更新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精品咖啡种植区划》)面积500亩(含)以上的,省财政按每亩1000元标准执行。对精品咖啡庄园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贴。
(一)经营主体申报项目财务手续齐全,资金来源合法。
(二)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纳税、环境保护、财务监管等方面不存在不良记录三年。
(三)申请项目符合资助范围,申请人与资金用途必须一致。
(四)未开工的项目或者已开工的项目暂停、延期的,不予受理。
(五)当年已享受同类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每年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一次。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5日。
(1) 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新设经营主体,须按照指引和网上申报要求,于2024年5月15日前登录“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自愿申报。同时向县级农业(咖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申请人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相关材料。网上输入的项目申请内容和材料应与纸质申请材料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县级审查
县级农业(咖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基本信息、项目所在地、优质咖啡种植面积、种植时间、资金补贴标准、配额、资金进行审核主申请完成后15日内登录“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同步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审核意见,并汇总材料报送国家(市) )农业(咖啡)管理局。
(三)州(市)级审核
各州(市)农业(咖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县级提出审核意见后10天内在“阳光云金融在线”平台完成审核,送达审核意见,文本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省级评审
省农业农村厅对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在此期间,将会同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报告主体进行抽查,进行重点核查。审核完成后,将项目初步审核报送省财政厅(州(市)级2个月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初审情况进行审核,并将项目评审情况反馈省农业农村厅(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审查)。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程序对项目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不予支持。
审核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财政补贴。
(五)资金配置
对已公示且无异议的项目,省农业农村厅向省财政厅提交资金申请函。省财政厅根据资金申请函向省农业农村厅发放奖补资金,省农业农村厅直接拨付申请。主体。
(1) 申报表。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咖啡种植园规模、优质咖啡品种种植面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申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承诺书。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承诺书,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证明材料
1.企业和依法登记的经济合作组织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品种鉴定状况。提供经有资质的科研单位审定(鉴定或认证)的咖啡品种的相关证明材料。